体育(Sports)

原书插图

童年时,作为体育版(sports pages)的瘾君子,我在学会电路(electrical circuit)之前,就先学会了「巡回重炮」(circuit clout)。我学会了一个说法:登上投手板(slab)时面向左的投手(hurler,也叫 twirler),叫做「左撇子」(southpaw)或「portsider」。左撇子总是瘦高(lanky)的,portsider 总是矮胖(chunky)的——尽管除了花生酱(用「chunky」来区别于「幼滑型」creamy)之外,我从没听这个词用在别的什么东西上,而且我完全想象不出一个矮胖的人会是什么样。当投手掷出老「马皮球」(horsehide)时,击球员(batsman)会设法破解他们的「斜球」(slants)。若成功,他或许会把一记干脆的「安打」(bingle)敲向外野,为主队(home contingent)赢得一分,或者至少把「比分」(count)扳平。若不成功,他可能滚出一记「双杀」(twin killing),扑灭一次「反攻」(rally),让球队在「锦旗争夺战」(flag scramble)中的希望变得黯淡。

我可以继续下去,从每一项运动里开采它的行话(lingo),从这条「母矿脉」(mother lode)中提炼出母语里任何其他地方都找不到的各种词汇。我可以写篮球手(hoopster)和冰球手(puckster)、摔跤手(grappler)和垫上选手(matman)、强壮的桨手(oarsman)和橄榄球巨星(gridiron great)。我可以比任何养猪农户都更热情地赞美老「猪皮球」(pigskin),并描写在「秋季经典赛」(autumn classic)的兴奋中陷入狂热的露天看台球迷(bleacherite)。简而言之,我可以写「体育英语」(sports English)而不是好英语,仿佛它们是两种不同的语言。其实不然。正如写科学或任何其他领域一样,最好的语言无可替代。

你也许会问:「southpaw」有什么不好?一个如此生动的词,我们难道不该心怀感激吗?有了 twirler 和 circuit clout,而不是老一套的投手(pitcher)和本垒打(home run),这难道不是一种解脱吗?答案是:这些词已经变得比它们本想取代的硬币还要贬值。它们从每个记者席(press box)里每个「笔杆子」(scribe,即体育记者 sportswriter)的打字机里自动倾泻而出。

第一个想到「southpaw」的人有权感到得意。我愿意相信,他允许自己露出了那丝浅浅的微笑——这是任何发明了一个绝妙新词的人应得的。但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southpaw」为语言增添的色彩,经过几十年的重复已经褪色,构成日常体育写作(sportswriting)肌理的另外几百个习语(idiom)也一样。它们带着一种疲惫感。我们读这些文章是为了知道谁赢了,但我们不是带着享受去读的。

最好的体育记者深知这一点。他们避开那些用滥了的同义词,在句子的其他地方追求新鲜。你可以翻遍雷德·史密斯(Red Smith)的专栏,永远找不到一个击球员滚出「双杀」(twin killing);史密斯不怕让一个击球手(batter)打出一记双杀(double play)。但你会找到几百个不同寻常的词——都是地道的好英语——用得精准,安放在任何其他体育记者都不会放置它们的位置。它们让我们愉悦,因为这位作者在意的是:在一个他的同行们都满足于老一套材料的新闻体裁里,使用新鲜的意象。这就是为什么雷德·史密斯在写作半个世纪之后仍然是这个领域的国王,也是为什么他的竞争对手们早就被送去了——正如他们会第一个承认的那样——「冲澡」(to the showers,棒球术语,指被替换下场,引申为出局)。

我至今仍记得雷德·史密斯专栏中许多以其幽默和原创性令我惊讶的句子。史密斯是一位虔诚的垂钓者,看着他挂上钓饵、钓起那条滑溜溜的鱼——一位体育专员(sports commissioner)——在岸上喘着气,是一种享受。「在大多数职业体育中,『沙皇』(czar)这一行当的底已经快掉光了,」他写道,并指出球队老板的贪婪有超过体育监管者勇气的趋势。「(棒球的)霸主们中第一个也最难对付的是凯尼索·芒廷·兰迪斯(Kenesaw Mountain Landis),他于 1920 年上台,以铁腕统治到 1944 年去世。但如果棒球始于『小恺撒』(Little Caesar),它却以『无准备的埃塞尔雷德』(Ethelred the Unready)收场。」雷德·史密斯是我们视角的日常守护者,一位让我们保持诚实的作家。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写的是好英语。他的文风不仅优雅;它强大到足以承载坚定的信念。

阻止大多数体育记者写出好英语的,是一种误解——他们以为本就不该去尝试。他们从小被那么多陈词滥调(cliché)喂养大,以至于以为这些就是这行的必备工具。他们还害怕重复那个读者最容易想象的词——击球手(batter)、跑者(runner)、高尔夫球手(golfer)、拳击手(boxer)——只要能找到一个同义词。而通常,只要费点劲,总能找到。下面这段摘自一份大学报纸,很典型:

鲍勃·霍恩斯比(Bob Hornsby)昨天击败达特茅斯(Dartmouth)的杰里·史密瑟斯(Jerry Smithers),6-4、6-2,将自己的「连胜」(skein)延续下去,率领「网坛健儿」(netmen)战胜一支出奇强大的对手。这位瘦高的三年级生(gangling junior)用他的大力发球让「绿军」(Green)队长始终站不稳脚跟。这位孟菲斯(Memphis)本地人状态正佳,连下四局,在头四局里两度破掉「印第安人」(Indian)的发球局。这位埃克塞特(Exeter)毕业生出现失误,「汉诺威中坚」(Hanover mainstay)趁机反扑,连扳三局。但这位「球拍王牌」(racquet ace)势不可挡,而「扬基佬」(Yankee)在第一盘(stanza)4-4 时扳平的企图,在第六个平分(deuce)分上被一记斜线截击(cross-court volley)穿越而告失败。这位红发小子实在太坚决了,而且……

鲍勃·霍恩斯比到底后来怎么样了?杰里·史密瑟斯呢?霍恩斯比在一段文字里被「变身」(metamorphose)成瘦高的三年级生、孟菲斯本地人、埃克塞特毕业生、球拍王牌和红发小子,史密瑟斯则变成了绿军队长、印第安人、汉诺威中坚和扬基佬。读者在这些五花八门的伪装下认不出他们——也不在乎。他们只想要关于发生了什么的最清晰的图景。永远不要害怕重复球员的名字,把细节保持简单。一盘(set)或一局(inning)不必为了回避重复而被改造成「stanza」或「frame」。这种疗法比疾病本身更糟。

另一种执念是数字。每个体育瘾君子脑子里都装满了统计数据(statistics),交叉归档、随时调用;许多在学校连简单算术都不及格的棒球迷,到了球场却能表演即时计算的绝技。不过,有些统计比另一些更重要。如果一位投手赢下他的第 20 胜,如果一位高尔夫球手打出 61 杆,如果一位跑者以 3 分 48 秒跑完一英里,请务必提及。但别忘乎所以:

阿拉巴马州奥本市(AUBURN, Ala.),11 月 1 日(合众国际社 UPI)——奥本大学二年级四分卫(quarterback)帕特·沙利文(Pat Sullivan)今天两次达阵(touchdown)并两次传球得分,让佛罗里达队以 38-12 落败,这是排名第九的「鳄鱼队」(Gators)本赛季的首次失利。

佛罗里达队的约翰·里夫斯(John Reaves)打破了两项东南联盟(Southeastern Conference,S.E.C.)纪录并追平了另一项。这位来自佛罗里达州坦帕(Tampa)的高个二年级生传球推进 369 码,使他的六场赛季总推进达到 2,115 码。这打破了 S.E.C. 赛季纪录——由 1966 年海斯曼奖(Heisman trophy)得主在 10 场比赛中创造的 2,012 码。

里夫斯尝试传球 66 次——一项 S.E.C. 纪录——并追平了本赛季早些时候密西西比大学的阿奇·曼宁(Archie Manning)创造的 33 次成功传球的纪录。

对奥本队来说幸运的是,里夫斯的传球有九次被截——打破了 S.E.C. 八次被截的纪录,那是佐治亚大学的泽克·布拉特科夫斯基(Zeke Bratkowski)在 1951 年对佐治亚理工学院的比赛中创下的。

里夫斯的表现让他距 S.E.C. 赛季总进攻纪录只差几码——2,187 码,由佐治亚大学的弗兰克·辛克维奇(Frank Sinkwich)在 1942 年用 11 场比赛创造。而他对奥本队的两记达阵传球,让他距 S.E.C. 赛季 23 次达阵传球的纪录只差一次——该纪录于 1950 年由肯塔基大学的贝布·帕里利(Babe Parilli)创造……

这是那篇六段报道的前五段,它被醒目地刊登在我纽约的报纸上,离奥本远得很。它有一种渐次升级的滑稽感——一个数字怪人在打字机前发狂。但有人读得下去吗?有人在乎吗?只有泽克·布拉特科夫斯基——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体育是非虚构写作(nonfiction writing)目前可以开垦的最富饶的领域之一。许多以「严肃」著作更为出名的作者,作为竞技对抗的观察者写出了他们最扎实的作品。约翰·麦克菲(John McPhee)的《游戏的层次》(Levels of the Game)、乔治·普林普顿(George Plimpton)的《纸狮子》(Paper Lion)和乔治·F. 威尔(George F. Will)的《工作中的人》(Men at Work)——关于网球、职业橄榄球和棒球的书——把我们深深带进球员们的生活。仅就细节而言,它们就有足够的信息让任何球迷心满意足。但让它们特别的,是其中的人性。赢家——这种奇特的鸟——究竟是谁?是什么引擎驱动着他?棒球文学中的经典之一,是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的《红袜球迷向孩子道别》(“Hub Fans Bid Kid Adieu”),记述泰德·威廉姆斯(Ted Williams)的最后一场比赛——1960 年 9 月 28 日,42 岁的「小子」(Kid)最后一次在芬威球场(Fenway Park)登场击球,轰出一记越墙本垒打。但在此之前,厄普代克已经提炼出这位「脆弱而喜怒无常的球员」的本质:

……在所有团队运动(team sport)中,棒球以其优雅的动作间歇、广阔而宁静的球场上稀疏散布的蓄势待发的白衣球员、其冷静的数学,在我看来最适合容纳——并因——一个独行者而增色。它本质上是一项孤独的运动。在我这一代人所能看到的球员中,没有谁像他那样在自己身上凝聚了这项运动如此多的辛酸,如此孜孜不倦地打磨自己的天赋技能,如此一贯地带着那种让人喉咙发紧的、充盈着喜悦的专注与胜任站上击球区(plate)。

这篇文章之所以有深度,是因为它出自一位作家之手,而不是一位体育记者之手。厄普代克知道,关于威廉姆斯无与伦比的击球能力,已没有更多可说的了:那著名的挥棒,那双能看见以 90 英里时速飞来的球上的缝线的眼睛。但这个人身上的谜团依然未解,即使在他职业生涯的最后一天也是如此,而厄普代克正是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那里——暗示棒球之所以适合这样一位离群索居的球星,是因为它是一项孤独的运动。棒球孤独?我们伟大的美国部落仪式?想想看吧,厄普代克说。

厄普代克身上的某种东西与威廉姆斯身上的某种东西产生了共鸣:两个孤独的匠人,在人群的注视下劳作。去寻找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吧。记住,运动员是在赛季期间成为我们生活一部分的男男女女,他们演绎着我们的梦想,或填补着我们的某种其他需要,而我们希望这条纽带得到尊重。收起那些炒作(hype),给我们可信的英雄。

就连贝比·鲁斯(Babe Ruth)也被从奥林匹斯山那净化过的山坡上请了下来,变成了一个真实的人——胃口和他的腰围一样大——在罗伯特·克里默(Robert Creamer)那本出色的传记《贝比》(Babe)里。同样的品质也进入了克里默后来的书《斯坦格尔》(Stengel)。在那之前,读者心甘情愿地接受凯西·斯坦格尔(Casey Stengel)的标准版本:一个上了年纪的丑角,糟蹋语言,却不知怎的赢下了 10 面「锦旗」(pennant)。克里默笔下的斯坦格尔要有趣得多:一个复杂的人,谁也别想糊弄他,而他的故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棒球本身的故事,一路回溯到 19 世纪乡间的美国。

诚实的肖像只是这个曾经童话般的世界里的众多新现实之一。体育如今是社会变革的一大前沿,美国一些最棘手的问题——药物滥用和类固醇(steroid)、球迷暴力、女性权利、管理层中的少数族裔、电视转播合同——正在我们的球场、看台和更衣室里上演。如果你想写美国,这里就是你扎营的地方之一。认真审视一下诸如金钱诱惑学校和大学里的运动员这类故事。这远不止是一个体育故事。它是关于我们在教育孩子时的价值观和优先次序的故事。橄榄球国王和篮球国王稳坐王座。有多少教练的薪酬高过大学校长、中学校长和教师?

金钱是美国体育中若隐若现的怪兽,它的暗影无处不在。数额骇人的薪水游过体育版,如今那里面的财经新闻几乎和财经版一样多。一名球员赢得一场高尔夫或网球锦标赛赚了多少钱,被写进报道的导语(lead)里,排在比分前面。大钱也带来了大情感麻烦。今天许多体育报道与体育本身毫无关系。首先我们得被告知谁的心受伤了——因为球迷在嘘他,球迷们认为一个年薪 1200 万美元的球员击球率(batting average)不该低于 .225,还该去追打向他方向飞来的高飞球。在网球里,那罐金子巨大,球员们被绷得像他们的高科技球拍一样紧——这些百万富翁动辄抱怨,对裁判和司线员(linesman)破口大骂。在橄榄球和篮球里,薪水高得离谱,闹脾气也闹得一样高。

现代运动员的自我又反过来感染了现代体育记者。让我震惊的是,如今有多少体育记者认为他们自己才是故事本身,他们自己的想法比他们被派去报道的比赛更有趣。我怀念那些记者还保有谦逊、会直截了当说出谁赢了的岁月。今天,那条新闻可能要等很久才到。一半的体育记者自以为是居伊·德·莫泊桑(Guy de Maupassant),是「精致延迟导语」的大师。另一半自以为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洞悉运动员的心理需求和受创的情感。有些人还兼职骨科和关节镜手术(arthroscopic surgery),比队医还快地断定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扫描到底揭示还是没揭示投手那撕裂或也许没撕裂的肩袖(rotator cuff)。「他的状况要逐日(day-to-day)观察,」他们得出结论。谁的状况不是呢?

那些想做莫泊桑的人专攻早些时候发生的情节,那是他们泡在俱乐部会所(clubhouse)里寻找「花絮」(color)时淘来的。只要能砌进那座巴洛克式(baroque)建筑——导语——里,再琐碎再无聊的碎屑也值得。下面这个例子是我编的,但每个球迷都会认出这个门类:

两周前,亚历克斯·罗德里格斯(Alex Rodriguez)的奶奶做了一个梦。她告诉他,她梦见他和一些洋基队(Yankee)队友去一家中餐馆吃晚饭。到了上甜点的时候,罗德里格斯让侍者给他拿一块幸运饼(fortune cookie)。「那些东西有时候真能把话直说,」他奶奶说他对德里克·杰特(Derek Jeter)这样讲。撕开那张纸条,他看到上面写着:「你很快就会做出一件强大的事,让你的敌人困惑。」

也许昨晚在洋基球场(Yankee Stadium),当 A-Rod 走上击球区面对红袜队(Red Sox)王牌柯特·席林(Curt Schilling)时,他心里正想着奶奶的那个梦。2004 年他对席林是 27 打席 3 安,而且正深陷赛季最长的低潮(slump)期。不用谁告诉他球迷在找他麻烦;他听到了嘘声。这正是迷惑敌人的完美时刻。第八局下半,两人在垒,红袜以 3-1 领先。时间不多了。

把球数(count)耗到满球,罗德里格斯等到席林一个齐腰高的滑球(slider),狠狠砸了出去。球划出一道高高的弧线,光看 A-Rod 你就知道,他以为这球可能会飞向左外野看台。一阵强风正旋进球场,但幸运饼里那句「强大的事」不容违抗;当马里亚诺·里维拉(Mariano Rivera)在第九局上半让红袜三上三下后,记分牌上写着:洋基 4,波士顿 3。谢了,奶奶。

那些想做弗洛伊德的人同样迫不及待地要先摆摆架子再进入正题。「昨天安德烈·阿加西(André Agassiz)上场面对一个比他小 20 岁的对手之前,应该有人告诉他,他正在否认死亡(mortality denial),」他们写道——自称人类动机的专家,用「注定徒劳」(predictably futile)这类词——这根本不该出现在记者的词汇表里——来显示自己比一个状态不佳的运动员高明。「昨晚大都会队(Mets)上场时决心再找一种荒谬的方式输掉比赛,」我本地报纸那位跟队记者在一个惨淡的赛季里老是这么跟我说,用讽刺代替事实。大都会队才不会那样;没有运动员上场是为了输。如果你想写体育,记住你笔下的男男女女正在做一件极其艰难的事,他们有他们的骄傲。你也在做一份有其荣誉准则(code of honor)的工作。其中一条就是:你不是故事本身。

雷德·史密斯对自命不凡的体育写作毫无耐心。他说,永远记得棒球是小男孩玩的游戏,这总是很有帮助。橄榄球、篮球、冰球、网球以及大多数其他运动也是如此。那些曾经玩过这些游戏的小男孩——和小女孩——长大后会成为体育版的读者,而在他们的想象里,他们依然年轻,依然在球场、在冰场、在球场上,依然玩着那些游戏。他们打开报纸时想知道的是:球员们打得怎么样,比赛结果如何。请告诉我们。

体育记者的一个新角色,是让我们知道真正从事一项运动是什么感觉:当一名马拉松跑者或足球守门员(goalie)、一名滑雪者、高尔夫球手或体操运动员。时机已经成熟——公众对身体能被推向多远的好奇心从未如此高涨。美国人正处在健康热潮中,在健身器械上保持体形,校准体重增减、肺活量摄入和心脏负荷的每一个细微差别。对这些非虚构作家来说,这些「周末战士」(weekend warrior)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读者群:既是体育迷又是休闲运动者的读者,渴望进入状态巅峰的运动员的头脑内部。

高速——许多运动的核心快感——是凡夫俗子只能努力想象的典型感受之一。作为一位车在每小时 65 英里时就会发抖的车主,我从未接近过知道驾驶赛车是什么感觉。我需要一位作家,莱斯利·黑兹尔顿(Lesley Hazleton),把我绑进一辆一级方程式(Formula One)赛车的座椅里。「每当我开快车时,」她写道,「我都会意识到自己正在逾越自然法则,移动得比我身体被设计的速度更快。」黑兹尔顿说,这种意识要到车手真正体验到「g 力」(g-force)——一种外力,「以如此巨大的压力作用在你身上,以至于似乎是你的身体先移动,你的内脏随后跟上」——才算真正开始:

赛车手要对抗的 g 力如此之大,他们要承受三到四倍于正常重力的力量。从静止起步,一辆一级方程式赛车将在不到三秒内达到每小时一百英里。而在那第一秒里,车手的头被猛烈地向后推,脸都变形了,露出一个幽灵般的微笑。

再过一秒,他已经换了两次挡,而每一次换挡,加速力都再次把他狠狠砸进座椅里。三秒之后,从每小时一百英里向两百英里加速爬升,他的周边视觉(peripheral vision)完全模糊。他只能直视前方。那台 800 马力的引擎以 130 分贝(decibel)尖叫着,每个活塞每分钟完成 10,000 次四个燃烧循环,这意味着他感受到的震动就是那个频率。

他的颈部和肩部肌肉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过弯时 g 力把他的头从一边推向另一边,而他要努力保持双眼水平。强烈的加速使血液在腿部淤积,输送到心脏的血变少,这意味着心输出量(cardiac output)降低,迫使心率上升。一级方程式车手的心率常常高达 180,甚至 200,而且在几乎整整两小时的比赛中,他们都保持在那个最大值的 85% 左右。

呼吸加快,因为肌肉需要更多的血液——速度真的会夺走你的呼吸——整个身体进入应急状态。一场两小时的应急。嘴巴发干,眼睛放大——每一下正常心跳,赛车就驶过整整一个橄榄球场的长度。大脑以惊人的速度处理信息,因为速度越高,反应时间越短。反应不仅要快,还要极其精确,无论身体承受多大的压力。零点几秒或许只是时间的碎片,但它们也是赢得与输掉一场比赛、或是进入与避开一场撞车之间的差别。

简而言之,一级方程式车手必须在最大的身体压力下保持近乎超自然的警觉。显然,肾上腺素(adrenaline)在奔涌……但除了顶级运动员的体能,他还需要那颗棋手的头脑:吸收遥测(telemetry)数据、计算超车点、执行比赛策略。这一切都解释了为什么速度对我们大多数人如此危险:我们根本没有处理它的体力和心力。

从心理上说,比赛中发生的事还要更复杂。肌肉、大脑中的化学物质、物理定律、震动、比赛条件——所有这些结合起来,在身体中激发出高水平的兴奋与紧张,让车手感到绝对清醒、警觉。而且嗨。

虽然黑兹尔顿一直用「他」——他的肌肉、他的眼睛、他的腿——但她文章里的代词本该是「她」。在今天体育和体育新闻业(sports journalism)的所有侵蚀与流失之中,她代表着一个巨大的进步:女性作为优秀运动员的崛起——常常是在从前被男性垄断的地盘上——以及女性作为记者,平等进入男性更衣室和享有新闻业其他常规权利的崛起。请看下面这篇出自其中一位作家珍妮丝·卡普兰(Janice Kaplan)之手的文章,它体现了进步的多重面向——无论是成绩上的还是观念上的:

要理解女性在体育中已经变得多么出色,你得先理解仅仅十年前她们有多糟糕。在 70 年代初,争论的焦点不是女性在运动上能做多少,而是正常的女人到底该不该从事运动。

比如说,马拉松运动(marathoning)据说是对儿童、老人和女性有害的。令人望而生畏的波士顿马拉松(Boston Marathon)直到 1972 年都正式对女性关闭。那一年,尼娜·库斯奇克(Nina Kuscsik)顶着性别歧视和比赛途中一场腹泻的困扰,成为女子组的第一位冠军。我们这些知道这件事的人感到一股骄傲的涌动,夹杂着一丝尴尬。骄傲,因为库斯奇克的胜利证明了女性毕竟能跑完 26 英里。尴尬,因为她 3 小时 10 分的成绩比男子最好成绩慢了 50 多分钟。50 分钟。在赛跑的行话里,那是一个永恒。显而易见的解释是,女性以前很少跑马拉松,缺乏训练和经验。一个显而易见的解释——但谁真的相信呢?

快进到今年。女子马拉松将首次成为奥运会(Olympic)项目。顶级竞争者之一很可能是琼·贝努瓦(Joan Benoit),她保持着目前女子世界纪录——2 小时 22 分。在第一位女性跑波士顿马拉松以来的十二年里,女子最好成绩提高了大约 50 分钟。又一个永恒。

与此同时,男子马拉松成绩只提高了短短几分钟,所以这一戏剧性的进步应该开始回答「训练 vs 激素」的问题:女性比男性慢、比男性弱,是因为与生俱来的生物学差异——还是因为文化偏见,以及我们从未被给予机会证明自己能做什么的事实?……男女之间的差距是否终将完全弥合,似乎几乎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女性正在做她们做梦都没想过自己能做的事——认真地对待自己和自己的身体。

这场意识转变革命中的一个关键事件,是 70 年代中期比莉·琼·金(Billie Jean King)与博比·里格斯(Bobby Riggs)之间的网球赛。「它被宣传为两性之战(battle of the sexes),」卡普兰在另一篇文章中回忆道,「而它确实如此。」

也许从未有过一项体育赛事如此不关乎体育、而更关乎社会议题。这场比赛的大议题是女性:我们属于哪里,我们能做什么。忘掉最高法院的裁决和《平等权利修正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ERA)的表决吧;我们指望两位运动员以一种真正重要的方式解决女性平等的问题。在体育里,一切都放大了写,一切都用混凝土浇筑。有赢家,有输家;没有争论。

对许多女性来说,比莉·琼的胜利带来了一种个人胜利感。它似乎在全国各地的女性身上释放出一股能量。年轻女性要求——并且得到了——在大学体育中更大的角色。许多职业体育中女性的奖金飙升。小女孩们开始打少年棒球联盟(Little League),加入男孩的队伍,证明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异并不像曾经想象的那么大。

美国体育一直与社会史交织在一起,而最好的作家正是那些建立这种联系的男女。「让篮球变成避税(tax-shelter)娱乐业并不是我的主意,」比尔·布拉德利(Bill Bradley)在《奔跑的人生》(Life on the Run)中写道,那是他与纽约尼克斯队(New York Knicks)几个赛季的编年史。前参议员布拉德利的书是现代体育写作的好例子,因为它思考了正在改变美国体育的一些破坏性力量——老板的贪婪、对明星的崇拜、无法接受失败:

范(Van)离开后,我意识到,无论老板们多么友善、多么真诚地感兴趣,到头来大多数球员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可折旧的资产(depreciable asset)。

自我定义来自外部,而非来自内部。在运动技能还在的时候,职业运动员是名人——被宠爱、被原谅、被赞美、被相信。只有到职业生涯快结束时,明星们才意识到他们的身份认同感是不充分的。

获胜的球队,像征服的军队一样,宣称自己路上的一切都属于它,似乎在说只有赢才是重要的。然而胜利的意义非常狭窄,而且可能成为一种破坏性的力量。失败的滋味有一种属于它自己的丰富经验。

布拉德利的书也是一本极好的旅行日志,捕捉了职业运动员游牧生活中那种疲劳与孤独——无数的夜间航班和长途大巴,沉闷的日子,在汽车旅馆房间和航站楼里无尽的等待:「在我们已经变成通勤车站的机场里,我们看到了太多戏剧性的个人时刻,以至于我们已经麻木了。在有些人看来,我们过着浪漫的生活。在我看来,每一天都是努力与生活的微妙保持联系的斗争。」

这些就是你在写体育时要寻找的价值:人和地方,时间和变迁。下面是一份令人愉快的名单,是每项运动都会配备的那种人。它出自 G. F. T. 赖尔(G. F. T. Ryall)的讣告——他化名奥达克斯·迈纳(Audax Minor),为《纽约客》(The New Yorker)报道纯血马赛马(thoroughbred racing)超过半个世纪,直到 92 岁去世前几个月。讣告说,赖尔「认识与赛马有关的每一个人——马主、繁育者、仲裁员(steward)、裁判、计时员、投注员(mutuel clerk)、平克顿侦探(Pinkerton)、驯马师、厨师、马夫(groom)、让磅师(handicapper)、遛马员(hot-walker)、起跑员(starter)、乐师、骑师(jockey)和他们的经纪人、赛马情报贩子(tout)、豪赌客(high-rolling gambler)和冒充内行的赌徒(tinhorn)。」

在马场和马厩边、在球场和冰场边流连。仔细观察。深入采访。倾听老前辈。思考那些变迁。把文章写好。